公告通知 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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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机企业经营许可证在保安公司领域的应用
无人机企业经营许可证在保安公司领域的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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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救援员(五级)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知
应急救援员(五级)国家准入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招生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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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成功承办宁波市保安协会保安服务企业高管研修班
5月,由宁波市保安协会主办,宁波市鼎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办的“保安服务企业高管研修班”在重庆大学开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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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管理员三级(高级技能)鉴定培训报名通知
三级保卫管理员(高级技能)培训招生通知。考试合格,颁发《保卫管理员三级(高级工)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证书国网可查,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能力考核的有效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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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员培训考证、保安员从业资格证培训 、保安员上岗证培训
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训练,达到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中明确规定,保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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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当选为宁波市保安协会理事单位
宁波市鼎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当选为宁波市保安协会理事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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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2022年度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知
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业资格鉴定安排的通知(甬卡鉴〔2021〕9号)》文件规定,我校现公布浙江省宁波市2022年度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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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浙江省宁波市保安员准入资格(公安和人社)培训班招生通知
我校经浙江省公安厅和宁波市人社局批准,获得保安员培训资质,可常年开展公安系统和人社系统保安员准入资格考证培训服务。2022年度培训招生通知已发布,敬请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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鼎峰2020年首期中级保安员培训班今日举行开班仪式
9月12日上午,由宁波市鼎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主办的“鼎峰2020年第一期中级保安员培训班”举行开班仪式,来自全市46名保安行业从业人员齐聚宁海,参加中级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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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成为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单位
2020年7月20日,经宁波市保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根据协会“甬保协〔2020〕25号”文件规定,同意我校(宁波市鼎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)入会,成为宁波市保安协会会员。
政策法规 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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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(公安部令第112号)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号,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》已经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,现予发布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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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服务管理条例(国务院令第564号)
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是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,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。它是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,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,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治安,制定了的条例。 共九章五十二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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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
为了规范企业、事业单位(以下简称单位)内部治安保卫工作,保护公民人身、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,维护单位的工作、生产、经营、教学和科研秩序,制定本条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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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公安厅(浙公通字〔2019〕66号)文件政策解读
根据《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相关规定,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安全等级管理,具体由省公安厅制定和发布相应的工作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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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规范(试行)(浙公通字〔2019〕66号)
为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省厅制定了《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级管理工作规范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应急预案 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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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
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,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,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促进“平安浙江”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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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
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(以下简称应急预案)管理,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和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3〕101号)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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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
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,形成科学、有效、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,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、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,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,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,保护公众利益,维护正常的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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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
建立健全我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,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,正确采用各种战术、技术,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,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,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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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公安厅发布10项便民服务举措
浙江省公安厅正式发布10项便民服务举措,推动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提速增效。